近年来,广西、河北、湖南等地发生危险废物跨省倾倒、填埋事件,给地方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影响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广西来宾市市长雷应敏建议,加强跨区域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联合打击力度,坚持“谁污染、谁治理、谁买单”原则。
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的地点,一般分布在省际交界或者江河的上游,多在乡村及偏远地区。“隐蔽性太强,基层监管力量薄弱,监管难度大。”雷应敏说,跨区域非法转移、处置危险废物涉及所跨区域的环保、公安、交通等多个部门,处置环节多,联合打击的机制尚未完善。
此外,危险废物历史遗留问题突出,各地处置危险废物能力不平衡不配套。雷应敏举例说,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水渣,在1998年版的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并未明确为危险废物,在2008年的修订版中则确定为危险废物。公司原用于堆放一般固体废物的鸡公山渣场废渣堆放量已达47万吨。如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,所需费用接近20亿元,企业很难筹措这么一大笔资金。目前,只能就地封存堆放。
雷应敏建议,出台扶持政策,鼓励和支持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。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、种类单一的企业,给予资金支持,鼓励和引导其建设处置设施,并向社会提供处置服务。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风险保险制度,设立环境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基金。
雷应敏认为,对于跨省转移、倾倒危险废物行为,所跨区域双方都要加强监管。“这个必须上升到国家层面,出台相关政策,从源头上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污染物。加强处罚力度,涉事方依法承担‘谁污染、谁治理、谁买单’的法律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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